小说主人公是沈逸何清的书名叫《王爷的外室》,它是一本言情类小说,凭借两人之间的恋爱感情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好在,我有钱,有钱好办事。我花钱请了赏金捕快,终于找到那恶奴,在赏金捕快的审问下,他承认他在王府里闲聊时说起我和小思益,说小思益是王爷的私生子,被三王妃听到了,是三王妃乔柏鸳命他害死小思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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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思益的那声娘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小孩子贪玩,在宅院里关不住,我的叮嘱他没放在心上,爬狗洞出去找小伙伴玩,我们发现他不在家后,就四处寻找。
但为时已晚,再见小思益,他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才五岁的孩子啊!在城郊的护城河里不知泡了多久,身体泡得浮出了水面,被渔民发现。
他全身泡的浮肿,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养了他五年,在我心里他早就跟我亲生儿子一样了。
身如被凌迟,疼得呼吸不过来。
悲愤之后,我咬牙切齿地对姐妹们说,有生之年,我何清必定穷尽一切力量为小思益讨回公道!
一个草民的命,官府办案哪有那么尽心,能拖尽拖。
靠衙门是没什么指望了。
我带着几个护卫闯进那恶奴的家里,恶奴家空空如也,人早逃走了。
好在,我有钱,有钱好办事。我花钱请了赏金捕快,终于找到那恶奴,在赏金捕快的审问下,他承认他在王府里闲聊时说起我和小思益,说小思益是王爷的私生子,被三王妃听到了,是三王妃乔柏鸳命他害死小思益。
赏金捕快带恶奴来京城作证,半路上被一群黑衣人劫杀,赏金捕快负伤逃走来找我,说那恶奴已经死了。
我知道杀人灭口的是谁,却无法指证。
正当我一筹莫展时,沈逸回来了。
沈逸戍边五年战功赫赫,返回京城时,百姓夹道相迎,我隐在人群里,看他身披战甲,威风凛凛,耀眼夺目。
恍惚想起他曾在我耳边的喟叹:「我十三岁就被父皇派上战场,我喜欢站在城墙上,看万里河山尽在脚下。可皇兄登基后对我多有忌惮,铁马冰河只能在梦中了。」
如今,他终于再次披上战甲,保家卫国,建功立业。
听说,他因为想念王妃自请回朝,若不然,他还能继续立功。
也是,新婚第二天就去了边关,焉有不思念的道理。
况且,他又是那样一个需索无度的男人,我在他身边时,他几乎夜夜索取,不知疲倦。
三王府门口站满了人,乔柏鸳站在前面翘首以盼。
她等来了良人归。
沈逸下马,持起乔柏鸳的手,步入王府。
我眼眶酸涩,缓缓转身。
夜里,我正入睡,门突然被推开,我猛然坐起身,见沈逸从外面走进来,他换了便装,锦衣玉带,像踏月而来的翩翩公子。
我神思恍惚,一时分不清是梦还是现实,我咬了自个儿手指,吃痛了,才彻底清醒过来,不是梦。
沈逸这般大喇喇地进来,让我对我高价聘请的看家护院产生了不满,当真是无用。
可转念一想,身手再好的护院也不是沈逸训练出来的侍卫的对手。
「王爷……」
「你买的宅院离王府太远了,跨了大半个京城,叫本王好找。」他倒是像离家不久归来的丈夫,聊家常的语气,声调平缓。
我一时不知他是什么意思,没有作声。
他走到我床边,脱了皂靴躺了上来。
想着他可能刚从乔柏鸳床上下来,我有把他踹下床的冲动。
但是我转念想到小思益,为小思益讨回公道我需要倚仗沈逸。
我任由沈逸他把我揽入怀里,听他沉沉的低语,「在边关的日子,总是想你。本王以往次次出征,自由如鹰,俯瞰天下,心中无儿女情长,谁知竟被你破了先例。」
我哼了一声,「王爷这话应该对王妃说。」
他捏了捏我脸颊,「小没良心的,我不以王妃为借口,怎么能提前回京城呢?」
我还是不相信他会为了我提早回京,他心思深沉,绝非把感情放在第一位的人。恐怕是他建功太多,圣上又起了忌惮之心,他以思念佳人为由请圣人把他调回京城,他最会的就是审时度势。
当年他把我弄到王府,夜夜荒唐,并非他对我多么迷恋,而是为了迷惑圣上,让圣上以为他沉迷女色,也并非什么千古英雄。
人要有弱点才不会被别人过于嫉妒,这个缺点可以无伤大雅,但一定得有。
沈逸以为我娇憨,其实我心里什么都明白。
他身上依旧是我熟悉的淡淡的檀香味,或许是洗漱过,我并未闻到别的胭脂香水味,但心里的厌烦还是那么强烈,在他侧身来亲吻我时,我推拒他。
他捂着胸口闷哼一声,「清儿别闹,我的伤还没好。」
我迷惑不解,见他脱了锦衣,只穿一件薄薄的寝衣,素白的寝衣上还沾着斑斑血迹。
「这……」
他重新躺回去,「刀伤,我急着回来,没等伤养好,所以清儿……」
他再次拥抱我,隔着寝衣,胸膛火热,「清儿乖一点,我不做什么,就是亲亲你。」
我心一软,便不再动了,生怕碰到他的伤口。
他是为了黎民百姓受的伤,我们能安稳度日,全靠边关将士守护,撇开儿女情长不谈,他仍是我敬佩的英雄。
他小心地吻着我,五年未见,这种耳鬓厮磨的感觉我既熟悉又陌生。
还是过了火,我感应到了他身体的变化,他低低的笑出声,「忍不住了怎么办?」
我尚未接话,他把手伸进我衣裳内,引起我急促的惊呼,「你的伤……」
「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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