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笙纪凛(林笙纪凛无弹窗小说大结局)全文阅读

林笙以前对傅舟的印象只停留在金发王子和男模界第一人,而经过今晚在夜色的初遇后,她成功刷新了对傅舟的认知。就是个有钱有颜的风流浪荡子!“宁儿不喜欢他?”“当然不喜欢了,我只喜欢北哥哥。”林笙不忘趁机表白一波。秦北眸色晦暗,“那宁儿要多喜欢我一点。”“嗯。”有林笙的陪床,秦北不用再饱受失眠之苦,睡眠质量直线上升。每当睡在一起时,林笙总喜欢钻进秦北的怀里,枕在他左胸前,静静聆听着他的心跳。

傅舟是过于流连风月,而陆云知是半点不沾染风月,两个人就是极端,能玩到一起去简直是奇迹。
“难得你还有在女人堆里玩够的时候。”陆云知面无表情的盯着电脑打字,话里调侃。
傅舟回想起在夜色跟林笙的相遇,忍不住微扬嘴角,“被一个小家伙勾了火,可她又跑了。”
知道陆云知不爱谈论女人,傅舟换了话题:“听说前两天你去临床实习了,怎么样?”

第七十三章  名字
傅舟这话其实是在关心他的病情。
渐冻症最先从手指开始发作,然后慢慢的延伸到手掌、胳膊、整个上半身,最终全身不能动。
也就是因为渐冻症都是从上肢开始病发,所以陆云知的这双手很难拿手术刀。
真要是去参加大型手术,他一旦突然病发,就会直接耽误手术进程,很有可能害死手术台上的病人。
陆云知的话里隐有几分自嘲的意味:“只是个小手术,我是二助,最后缝合的时候倒是手没抖。”
傅舟弹了弹烟灰,食指的狼戒在灯下折射着光芒,“看来陆家给你弄的药还是管用。”
陆云知的渐冻症已经病发两年了,目前还只是停留在偶尔手指僵硬的阶段,按这样的状态保持下去,至少还能再有五六年的活头。
“你一直在容城,知道周祁与的女朋友吗?”傅舟忽然问。
其实按亲疏,陆云知应该跟周祁与更熟悉些,两人不仅从小一起长大,还有亲戚关系,但实际上,陆云知跟傅舟更亲近。
两人的性子完全互补,看似不是一路人,反而更说得上话,就像是磁铁,同极相斥,异极相吸。
傅舟跟周祁与就是互相排斥的那种。
本想着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陆云知再怎么两耳不闻窗外事,也多少听说过一点。
可这事,傅舟真的问错人了。
陆云知向来不管别人的八卦,即使上次他不小心偷听到周祁与跟林笙的对话,过后他也全都忘了。
“不知道。”
傅舟抬手随意往后梳着金发,他望向窗外,璀璨的霓虹灯闪烁在整座城市。
今晚的月亮不圆,一弯月牙悬挂于漆黑天际,寥寥几颗星子忽明忽暗亮着,发出细碎的微光。
傅舟想起林笙那双眼睛,她若笑起来,应该也似弯月般美丽吧?
那小家伙到底叫什么?
..
柯筱潇被沈惊笙带走,林笙独自回了槐园。
秦北没问柯筱潇的去向,似乎是知道她不会回来。
临近睡觉,秦北亲自端来中药,“宁儿,吃了药再睡。”
自从上次在医院检查过身体后,林笙就被迫喝起了这苦到要命的中药。
林笙眉间浅蹙,有些犯愁,像个小孩子似的噘嘴嚷道:“苦。”
秦北给她喂了颗她最喜欢的柠檬糖,“乖,吃了糖就不苦了。”
林笙喜欢吃酸的,喜欢吃甜的,唯独对于苦味难以接受。
每每喝药,秦北都要好言好语的哄她。
不过喝了几口,林笙就眉头紧拢,她抱住秦北的手臂,语气软糯撒娇:“好苦,北哥哥,能不能不喝啊?”
“宁儿乖,这药对你身体好,喝了生理期就不会疼了。”秦北耐心哄她。
“宁儿肯定也不想生理期肚子疼的对吗?”
林笙回忆起上次来姨妈,着实不想再肚子疼了,“好吧。”
每喝几小口,林笙就央着要吃糖,一碗中药伴随着四颗糖才彻底喝完。
看着喝干净的中药,林笙起了坏心思,想让秦北也尝尝这苦味的中药。
林笙猛得亲向秦北的唇,这让秦北有些始料未及。
但很快,男人便掌握了这场‘战斗’的主动权。
秦北将林笙压在身下,尽情享受自己夺取来的‘战利品’。
比起别的男人,秦北并不是疯狂掠夺的啃食。
而是一点一点进入她的地盘,像是画画般,细细描绘着他想要的样子。
林笙被亲得面色通红,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勾这个男人?
矜持清心的神明似乎正在一点点远去,林笙都快要忘了秦北以前的样子。
他明明是该不染世俗的啊。
为什么每次只要她一吻,他就受不住?
秦北用高挺的鼻尖蹭着林笙的脸,嘴角噙笑,打趣她:“小坏蛋,想让我也尝尝中药的味道?”
林笙双手搂着他脖间,微微扬眉,嫣然一笑:“好东西当然要跟北哥哥一起分享啦。”
秦北坐起身子,轻而易举的将林笙抱进自己怀里,贴心的给她整理着刚刚弄乱的秀发,“宁儿去酒吧玩得开心吗?”
“听说有个男人救了你?”

这才是他真正想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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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像是个树袋熊,整个人挂在秦北身上,下颌抵在他肩上,“别提了,他就是个变态。”
长得好看的变态?
林笙以前对傅舟的印象只停留在金发王子和男模界第一人,而经过今晚在夜色的初遇后,她成功刷新了对傅舟的认知。
就是个有钱有颜的风流浪荡子!
“宁儿不喜欢他?”
“当然不喜欢了,我只喜欢北哥哥。”林笙不忘趁机表白一波。
秦北眸色晦暗,“那宁儿要多喜欢我一点。”
“嗯。”
有林笙的陪床,秦北不用再饱受失眠之苦,睡眠质量直线上升。
每当睡在一起时,林笙总喜欢钻进秦北的怀里,枕在他左胸前,静静聆听着他的心跳。
她承认,如果不是姜淮的心脏在他这。
她很大几率不会选他,还会跟纪凛纠缠。
毕竟纪凛是真的像姜淮。
是她目前为止,见过长得最像的。
..
林笙把初赛的参赛作品提交了上去,果然,次日公布的晋级名单上有她的名字。
之后的比赛都要制作成衣,林笙原本是想着让柯筱潇来当模特试穿衣服,顺便指点问题,可现在柯筱潇被沈惊笙囚在身边,只怕是难以脱离魔爪了。
柯筱潇不在,那她只能另找模特了。
林笙最近没啥设计灵感,待着又无聊,便拿出上次从家里带来的相机拍着玩。
秦北在练习书法,林笙选了个最好的角度拍他。
一旁的盛睿感叹:“先生向来不爱拍照,也就只愿意被姜小姐拍。”
林笙通过镜头看到秦北在写她的名字,还是漂亮的瘦金体,她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是这么的好看。
“北哥哥,你教教我怎么写我的名字吧?”林笙突然来了兴致。
秦北抬眸望她,“好。”
林笙放下相机,来到男人怀里。
秦北握着她的手,一笔一划的教她。
“若有顺从之意,挺适合宁儿这般乖巧的性子。”
“宁儿的名字是谁起的?”秦北有些明知故问。
林笙眉眼低垂,手指不自觉的愈发握紧毛笔,眸底闪过暗痛:“妈妈。”
“妈妈说,她喜欢听话的孩子。”
所以只有她听话,才能得到妈妈的爱。
哪怕,妈妈想毁掉她的脸。

第七十四章  王子
林笙最近一直都在忙着参加服设比赛的事。
初赛之后是预赛,预赛主题是运动风,并且要制作出成衣。
林笙在构思设计稿的时候,有个问题一直想不明白。
她忽然想起可以请教一个人。
这是她之前参加网络服设灵感大赛认识的前辈,很聊得来。
林笙从社交软件中找到这位前辈,点开他的头像。
几个字母组合在一起,像是品牌logo,但林笙不认识这个牌子,也搜不到。
他的网名只是一个大写的字母X。
两人的聊天记录停留在三个月前。
林笙之前在英艺的时候,有段时间很忙,忙着给各种大小明星拍摄,着实没空跟这位前辈联络感情。
两人算网友,从未见过面。
林笙也好奇对方的长相,从他的谈吐间可以看出是个极有文化涵养的人,且知识渊博,无所不知。
他就像是百科全书,只要是有关于服装设计的事,他都能答疑解惑。
虽说这个比赛的奖金上百万,但林笙其实也不怎么缺钱,她没有亲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主要还是不想闲着,容易犯懒。
林笙给前辈发去了消息,问出自己的问题。
..
AMZ服装设计大赛的地点设置在容城。
席随是特邀主评审,他处理完手头上琐碎的事后便动身飞往容城。
飞机上,席随专注打字。
“老大,飞机要起飞了。”常衡提醒席随开飞行模式。
席随加快打字速度,回复完最后一个问题。
常衡凑上来八卦道:“老大,你这是在跟哪个漂亮小姑娘聊天呢?”
席随收好手机,瞥了他一眼,淡笑道:“你的小师妹。”
常衡不仅是他的秘书,更是收入门下的徒弟,要继承他衣钵的那种,比他小十岁的年纪,他将常衡也当做弟弟。
“小师妹?那她长得好看吗?”常衡来了兴趣。
席随脑海映出林笙的精致面容,小姑娘的样貌自是不必说,谁看了都喜欢。
席随轻轻敲了敲常衡的头,轻声训诫:“还有心思关心别的事?上次让你画的设计稿画好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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