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丧尸咬伤的第 8 个小时,我已经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了。严格来说,我已经丧失了大部分知觉,思维也变得迟钝。这很好,至少我不用再为经受的背叛感到心如刀绞。…
土豆森林是一部非常精彩的小说,这部小说情节曲折动人让人爱不释手,作者是陈曼惟,推荐大家阅读。
被丧尸咬伤的第 8 个小时,我已经感受不到伤口的疼痛了。
严格来说,我已经丧失了大部分知觉,思维也变得迟钝。
这很好,至少我不用再为经受的背叛感到心如刀绞。
我机械地躲避着路上游走的丧尸,不过看起来没什么必要,它们对我毫无兴趣,毕竟丧尸只垂涎新鲜的血肉,而我差不多已经是一摊死肉了。
回家的执念吊着我作为人类的最后一口气。
回家,不是回我父亲、继母和他们的儿女组成的那个家,而是我真正的家,我从小生长的地方。
我家在老式居民楼的 7 楼,对一个重伤的女人来说爬这个高度是个挑战,但我现在已经是半个丧尸了,爬个楼而已,对尸来说轻而易举。
这套房子在末日前被我贱价卖了。房屋易主,门锁更换,我已无法再进入。
我把自己的腿和铁制栏杆捆在了一起,靠着门躺下。
想到能在妈妈和我的家门前结束这一切,不用再在仇人身边看他们假惺惺地表演,尸化后也不会四处游荡为祸人间,这个结局倒也不坏。
对血肉的渴望愈燃愈烈,意识越来越模糊。
浑浑噩噩间,我感觉到有东西踩着我脆弱的胸骨,在我身上来回快走。
倒也感觉不到痛,就是怪吓人的,我还没断气呢,不会就要被大耗子生啃了吧。
想到这种可能,我回光返照地抬起头,跟一双亮亮的豆豆眼对视上了。
眼睛的主人发现我醒了,尾巴摇成了螺旋桨,屁股带动全身,欢快地扭了起来,呜呜哼着来舔我的脸,在我身上蹦跶得更欢了。
尽管它身上的长毛已经混着泥土、灰尘、血渍,结成了一块厚厚的毛毡,脏得看不出本色,但我还是认出它了。
末日之前,它是一只在我们这片讨生活的流浪狗。一身长毛因得不到打理而打结,从我第一次见到它起,它就是一头脏辫造型,所以我管它叫小拖把。
小拖把偶尔会到我们小区门口的熟食店后门翻垃圾吃,碰巧遇到的话,我会给它倒一碗干净的水,开一个我随身携带的宠物罐头。
我很意外它还活着,因为根据我之前的观察,它流浪时年纪不大,而且脑子似乎还不太灵光,真不知道它是怎么在群尸环绕下大摇大摆地苟住的。
不过无论如何,死前有熟狗相送,我还挺欣慰的,就是以它这个傻不楞登的样子,我担心等我变成丧尸了它还热情地往我脸边凑,那不是上赶着给我送菜嘛。
我打算把它吓跑。
我将它从身上推下去,冲它龇牙,发出丧尸独有的嗬嗬怪叫。
它被推得在地上打了个滚,站起来,愣愣地看着我。
我回以张牙舞爪的恐吓。
它噘着嘴冲我「呜」了一声,扭着屁股哒哒哒地从我视线里消失了。
诶,它的背影真的好像西北养的那种长尾绵羊哦,肉会不会也像羊一样,油滋滋肥嫩嫩的,一点膻味儿也没有。
还好还好,傻孩子还知道怕,溜得够快。我擦擦嘴角差点流出的口水,继续躺平等死。
「哒哒哒哒。」
我头疼得咻一下坐起来,正好看到小拖把摇头摆尾地叼着一条死不瞑目的长蛇,快快乐乐地跑过来跳上我的腿。
我崩溃了,对,我是快死了,但是不代表我就天不怕地不怕了,我就是死了被烧成灰埋进地里了,只要有人往我坟头丢条蛇,我也能背着墓碑连逃 300 米。
我砰地把小拖把和它的战利品从我身上掀了下去。
小拖把保持摔倒的姿势小心翼翼地觑我眼色,尾巴小幅度讨好地甩动。
养过狗的都能读懂它此刻的肢体语言,它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了,但知道它可能惹我生气了。它虽然害怕,但是一旦发现我的表情松动,又会立刻没心没肺地靠过来。
我其实没有生气,但是看到它一副对危险毫无察觉,眼里只有我的傻样,我只能狠下心,抓起身边堆叠的快递盒,用力丢向它,装作愤怒地吼道:「快走!滚开!」
它在原地挨了几下,用受伤又不解的眼神看着我,见我没有罢休的迹象,终于还是尾巴紧贴着腿,溜着墙根跑走了。
我喘着气躺下,猜测这下它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我已经回到了家,完成了和故人的告别,甚至还因为意外出现的故狗仰卧起坐了好几趟,然而我这最后的一口气吊得比我预想的长得多。
太阳快落山了,我正在落日余晖下打量着自己筋脉暴起,紫黑可怖,几乎看不出人样的手,又听到了那熟悉的脚步声。
我已经佛了,这个小狗子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才会被罚这辈子投个狗身猪脑的胎。
它坐在我身边低头看着我,没有像前两次那样不见外地直接蹦到我身上。
我起身将它抱起,放在腿上。
它好像丝毫不觉得我现在的样子和气息可怖,依恋地趴在我身上,吐出肉肉的嘴里含着的东西,用爪子往我这边扒拉了两下。
那是大半个被它啃得坑坑洼洼的脏土豆,几个芽点上已经冒出了新芽。
可能以它的理解,我这幅濒死的样子是被饿出来的。所以它跟我分享猎物,被我赶走,以为我不愿意吃肉,又不知道从哪挖出来它的储备粮,珍重地送给我。
我摸摸它的脑袋,没有拿那颗土豆。
它又用鼻子拱了拱土豆,歪着脑袋看我。
我把它拢在怀里,顺着它那一身看起来很扎手的毛。
它挣扎着逃出我的臂弯,叼起土豆,前肢扒着我肩头站立,把它送到我嘴边,殷切地期待我啃它的宝贝土豆。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小狗都是这样的。
末日之前,我吃律师这碗饭,一年大半的时间辗转各地会见、开庭,根本没有收养宠物的条件,我只是随身带着一些食物,偶尔碰到生活凄惨的流浪猫狗,就为它们提供一顿食水,让我自己心里好过一点。
偶尔提供一食、一水,我当时做到的仅此而已。
小拖把不过是我投喂过的众多流浪动物中的一个,我们甚至只有几面之缘。但就因为我曾经施予它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恩惠,它在自己朝不保夕的时候,在我一直横眉冷对的情况下,在我深爱的男友和所谓的家人都毫不犹豫地舍弃了我时,它,竟然想用它拥有的一切换我活着。
我以为我作为人的情绪早已先灵魂一步死去,但是此刻,我竟流出了泪。
我笑着接过小拖把的土豆,在衣服上擦了擦尘土,啃了一大口,用力揉着小拖把的拖把头夸道:「哇,好好吃哦,是哪只小狗狗这么能干呀?人类都在忍饥挨饿,小狗狗竟然还找得到土豆诶!」
它被我夸张的语气感染,自豪地原地转了两个圈,眯着眼睛,快活地吐着舌头。
反正我已经丧失味觉了,我就这样当着小拖把的面,一边一口一口把它的小土豆吃得一干二净,一边输出彩虹屁,把它吹得熏熏然。
龙葵碱成为压垮这具破败的身体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开始喘不上气,想要呕吐,我知道差不多是时候了。
趁小拖把陶醉地追着自己的尾巴玩耍时,我拿出随身携带的三棱刺,用力扎进自己的太阳穴。
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仿佛听到了小拖把的悲号。
「小声点啊笨蛋,引来丧尸怎么办……
「不要像八公一样苦等一个回不来的人啊,希望你一直是一只快乐的小狗……
「谢谢你来送我最后一程,再见,小拖把。」
世界陷入寂静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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