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书虫书荒推荐热点小说故人南去-耽美微小说(沈观南孟念一)故人南去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等我收拾好背着画板出去的时候,已经过了午餐时间,王姐对我招手,「念一,给你留了饭。」大家在院子的木桌上闲聊,叶柠看到我以后哒哒哒地跑到屋子里,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个橙色的信封,她献宝一样的递给我。「念一姐,我们亲人不多,正式邀请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我手里还拿着那串蘑菇,呆呆地看着眼前笑容如太阳一般明媚的女孩,胸口一颤,整个人像是被重锤敲了一棒,痛到不能喘气。
「你们好,我是叶柠,阿南的老婆,欢迎你们来海城玩。」
王队他们依次打着招呼。
叶柠很健谈,她把每个人都夸了一遍,她夸我,「念一姐,你好漂亮啊!这么瘦,好羡慕啊!你的头发还这么好,不像我,马上就要秃了。」说着忽然想起来什么,扭头看着她身后的男人,「肯定是你吹头发有问题,你注意点儿,要不然下周婚礼我就变秃头新娘了。」
沈观南揉了揉她的头发,无奈地笑了声,「好。」
看着她清澈的眼神,不曾落过一粒尘埃,眼神里都是对婚礼的期待,像极了当初的我。
「婚礼?」李姐问道。
「对啊!下周三是我们的婚礼,希望各位大驾光临!」
我又开了一听啤酒,叶柠也拿了一听,可刚拿到手就被男人夺过,「不许喝。」
叶柠撒娇,「就一口。」说完不顾我们在场,偷偷亲了他一口,「好阿南,就一口,一口嘛!」
「喝这个。」
白色的杯子里是起伏的玫瑰,杯子打开,玫瑰花的香味飘了出来,叶柠皱眉,「玫瑰?阿南啊!我都跟你说八百遍了,我不喜欢花茶。你怎么每次都忘记!」
「我也不知道……每次就顺手就泡了。」
听到他的话,我别过头,喝光了最后一口啤酒。
我不爱喝水,高中时背书嗓子透支严重,严重的时候都说不了话,为了让我多喝水,沈观南变着花样地让我喝水,花茶果茶乌龙茶轮着翻来。
冬天他还会给我煮苹果水和雪梨汤。
每次我多喝一杯水,不可一世的沈少爷都快要把我的粉色保温杯给供起来了。
看到我喝啤酒,叶柠继续讲条件,「你看念一姐都喝一罐了,说不定她的头发这么好就是喝啤酒喝的。」
「贫嘴。」
我看着手边的啤酒,苦涩一笑,「我以前的男朋友也不让我喝酒,因为我是一瓶倒,他管我管的特别严。」
叶柠看着我,「那你现在这么喝,他不会生气吗?」
我看了一眼她身后,摇摇头,「他早不管我了。」
好像是说错了话,叶柠抱歉地看着我,也没再闹,乖乖地抱着沈观南的杯子喝了个干净。
烤串我就吃了那串蘑菇,酒喝的不少,头有点晕提前回去了,下台阶的时候听到叶柠爽朗的笑声,我回头看,叶柠像树懒一样赖在沈观南的背上,手舞足蹈,嘴巴里滔滔不绝,沈观南时不时被勒得一个趔趄,依旧好脾气的低头收拾着桌子,好像早就习惯一般。
沈观南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我以为他只对我好脾气,我以为这辈子他只会爱我……
看着脸上幸福得都要溢出来的叶柠,我捂着骤痛的心脏,难过得快要死去,「那本该是我啊!被沈观南宠得无法无天的应该是我啊!」
我忍着拆开两人的冲动,强迫自己回了房间,翻开我的包,把所有的东西倒在地上,直到把药吞下去,我那如潮水般的情绪才慢慢开始退潮。
李姐进来的时候我已经恢复如常,「我以为你会大闹一场。」
我看着窗外,「本来有这个打算的,可我突然舍不得了。」
「我看你带了这么多东西,你是想帮助沈观南恢复记忆?」
那个箱子里装了我们的十年,有他写给我的第一个小纸条和第一封告白信,还有他送我的 18 岁到 28 岁的礼物,以及我们的第一张合照和第一张婚纱照。
我摇头,「没想过。」
李姐很吃惊地看着我,「为……为什么?」
想起沈观南父母的惨死,我闭上眼睛,稳着情绪,「失去亲人的痛,我不想他承受两次。」

老书虫书荒推荐热点小说故人南去-耽美微小说(沈观南孟念一)故人南去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等我收拾好背着画板出去的时候,已经过了午餐时间,王姐对我招手,「念一,给你留了饭。」
大家在院子的木桌上闲聊,叶柠看到我以后哒哒哒地跑到屋子里,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个橙色的信封,她献宝一样的递给我。
「念一姐,我们亲人不多,正式邀请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很正式的邀请,我接过那个信封,没勇气拿出里面的请柬,叶柠不停地催促我,「念一姐,你是学美术的,你帮我们看看这个请柬设计得怎么样?」
薄薄一张纸我却感觉千斤重。
「来,我看看,这个颜色好漂亮。」李姐急忙开口。
「我也觉得!这个橙色是阿南选的,我选的紫色,但是橙色的效果更好,念一姐,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放下画板,指了指自己橙色的衣服。
高中之前我没有特别喜欢的颜色,直到有次穿了个橙色的外套,沈观南说我穿橙色很好看,从那以后,橙色成了我最爱的颜色。
「念一姐,你跟我家阿南的品位好像啊!」
我家阿南。
我听着这四个字格外的刺耳,曾几何时,沈观南在人前最爱喊我,「我家念念。」
李姐看到我的神色,立马从我的手里接过了请柬,「里面的漫画好像你,很可爱,只是这个是傍晚?婚礼时间在傍晚?」
叶柠揉着脸,「这是阿南要求的!因为他说……」
「因为有人起不来。」
叶柠愣愣地看着我,「念一姐!你怎么知道?!阿南就是这样说的!但是最重要的是阿南特别喜欢傍晚。」
沈观南说过,一天之中他最喜欢傍晚,因为傍晚的时候,睡美人就变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天生觉多,高中五点半起床对我来说简直是十大酷刑之首。
那三年,每天早上,我都会坐在沈观南的单车后面,闭着眼睛抱着他继续睡,下课十分钟我都能做三个梦,每次醒来他的校服都披在我的身上。
记得有次睡得迷迷糊糊的,有人在我耳边叹气,「唉,你这么能睡,娶你那天该拿你怎么办?」
一直到二十四岁那天,早上我被他的胡茬扎醒,推了推他继续睡,他把我扣进怀里,轻轻拍着我的后背,嗓子哑哑地对我说,「念念,我们的婚礼定在傍晚吧!」
我哼哼了两声,他亲了亲我的额头,满足地舒了一口气,「必须得让我的小瞌睡虫睡饱了,要不然闹脾气不嫁给我了怎么办?我找谁说理去!」
而如今,不是我不嫁,而是他娶的不是我,果真是没地说理去。
我起身拿起画板,也就是这一瞬间,叶柠看到了我无名指手上的戒指,看着她的目光,我晃了晃戒指,「因为他也这么说过。」
「你结婚了吗?念一姐。」
「嗯,我结婚五年了。」
叶柠很惊讶,「那姐夫呢?他没陪你一起来吗?」
我看着远处走过来的男人,微微摇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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