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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人的妹妹不在身边的时候,陆瑟通常都会摆出一副面瘫扑克脸。
世界上最为冷酷的莫过于真理,自认在极寒之地领悟了绝对真理的陆瑟,摆出这种代表真理的面容再合适不过。
长方形的两块近视镜片经过特殊技术处理,除非站在极近距离,否则根本无法看到陆瑟的眼神,只能看到镜片反射的一片白光。
跟妹妹朝气蓬勃的圆眼睛不一样,陆瑟的眼睛狭长而充满阴霾,仿佛永远在思考宇宙的法则,或者在酝酿阴谋诡计。
除此以外,他无论是身高,长相都比较普通,至少他自认为比较普通。
陆小佳从来没有告诉过哥哥,其实她觉得虽然只是高中生但时常穿着黑西服、白衬衫,以及黑领带的哥哥超帅的,至少跟外面的那些庸俗挫男不一样(陆瑟模仿《超人》漫画中的莱克斯·卢瑟定制了西服)。
现在是夏天,陆瑟没穿西服上衣,但其它装备都在,他拽了拽颈间的领带,再一次不可置信地将目光投向石桥栏杆上的金发少女。
“真的假的……这家伙和资料照片中的爱丽丝长得一模一样,怎么可能有这么巧的事情?”
大概是错不了的,因为这个用第三人称来称呼自己的金发萝莉,拥有非常特别的紫色瞳孔,在阳光下向紫瞳深处望去,神秘渺远的宇宙星云仿佛可见。
传奇女星伊丽莎白·泰勒便拥有紫色瞳孔,据说欧亚混血容易造就这种绝美的紫瞳,而全球拥有完美紫瞳的不超过600人,这个爱丽丝是林光政的混血私生女无疑!
摇摇欲坠地站在石桥栏杆上,爱丽丝的蓬松金发被风向后吹起,看上去像小松鼠的尾巴。
虽然是欧亚混血,但比同年纪的陆小佳体型更为幼齿,大概只有138的样子。四肢很匀称,并且纤细到让人感觉不真实,只要一碰就会折断的程度。
前额是露出眉毛的齐刘海发型,两条细眉不满又认真地向上挑起,紫水晶一般的大眼睛泫然欲泣,配上小巧的鼻子和咬紧的嘴唇,仿佛她是精美绝伦,又不甘心被送出去的某种圣诞礼物。
礼物包装是黑、白、灰三色搭配的小上衣和格子超短裙,颜色并不鲜艳但做工精致,无比合身,袖口花边和纽扣装饰更添甜美气息。
小萝莉的脚上穿着一双似乎出自世界知名设计师之手的小皮鞋,从鞋子向上延伸,则是萌系风格的、带花边的黑色长筒袜与超短裙之间的绝对领域,这对萝莉控来说简直比阳光还要刺眼。
陆瑟自认并非萝莉控的一员,林光政的诸多女儿当中,他唯独不想对付跟妹妹年纪相仿的爱丽丝,但是事发突然也没有时间周密考虑。
“喂,你这家伙在做什么蠢事?跳河自杀的话,难道不怕下游的人趁热……诶你真跳啊!!”
本以为自己智力超群,绝对可以用三寸不烂之舌把爱丽丝劝下来,没想到英伦少女自杀效率超高,就像D国退出欧盟一样干净利索地跳下了石桥。
“永别了!让爱丽丝买不起鞋子的残忍世界!”
陆瑟完全不理解一身名牌的爱丽丝为什么会自称买不起鞋,但是石桥下河水湍急,来不及思考的他立即狂奔过去,使出吃奶的劲伸出右手,拽住了爱丽丝已经失去依托的右脚脚踝。
粉色条纹胖次……陆瑟的视角中猝不及防地出现了肉色和粉色交织的美景,但他单手倒提着爱丽丝只坚持了一秒,就惨叫着在重力的作用下跟爱丽丝一起跌下了桥。
爱丽丝再瘦也是一个大活人,虽然陆瑟平时有轻度锻炼身体以维持基本的体力,但是想要靠单手把人拉回去,恐怕要筋肉斯巴达才能做到了。
真是失策,不过也可以当做一个送上门的机会,我会善加利用的。
从石桥跌落河面的0.5秒内,陆瑟对自己的处境进行了冷静分析。
我会游泳,七风河虽然水流湍急,但越到下游越浅,我只要抱着爱丽丝漂在水面上,两个人就都不会有事。
12年了,但陆瑟永远也忘不了眯眯眼的母亲是如何带着非常亲切的表情,把自己的头按进水盆里强制练习憋气。
“因为企鹅会游泳,所以你也要会哦!学不会就不是妈妈的好儿子哦!”
哗哗的水声在耳边流过,炽烈阳光在河水上形成了恼人的反光,陆瑟把明显是旱鸭子已经呛了好几口水的爱丽丝拉到自己怀里,夹在腋下,另一只手划水来保持平衡,摆好了顺流而下的正确姿势。
“你放开我!让爱丽丝去死呜咕咕……”
落水自杀者想要反抗,对救人者来说是相当危险的,这种情况下就算是妹妹陆瑟也不会惯着她,何况是仇人的女儿?
陆瑟二话不说把爱丽丝的脸按进水里,并且像当年自己的母亲那样做出亲切的表情,等到爱丽丝咕咚咚灌了一肚子水之后才把她提起来。
这下子金发萝莉再也不反抗了,重新露出水面的漂亮脸蛋歪在陆瑟的肩膀上,紫色双瞳里完全都是被水淹没不知所措的表情。
“买不起鞋子就要自杀?世界上有许多没有脚的人还在勇敢地活着呢!”
也许是因为爱丽丝跟陆小佳同岁的缘故,陆瑟在随波逐流的时候斥责了她一句,不过爱丽丝被灌得满满的已经傻掉了,完全没听见陆瑟在说啥。
从落水地点向下漂流了500米以后,陆瑟感觉脚下踩到了鹅卵石,水势也变得平缓。
我计算的没错,看来除了弄湿衣服和眼镜以外,并没有损失什么,接下来就是怎样妥善处置爱丽丝了……
陆瑟从下游的浅水中站起,发现水位仅仅没过膝盖,于是他把爱丽丝横过来双手抱住,一步一步地朝岸边的卵石堆走去。
“唔……唔……”
毒辣的太阳让爱丽丝从昏迷中转醒,陆瑟透过沾满水珠的近视镜片,与世间罕有的紫色双瞳对视在一起,同时也隔着湿漉漉的薄衫,体会到鲜嫩萝莉躯体传过来的柔软触感。
“啊啊啊啊真的有人想要趁热!”
爱丽丝双眼中的疑惑很快变为了恐惧,她开始拼命捶打陆瑟,试图把对方推开。
“放开我!你捡到爱丽丝不代表爱丽丝就是属于你的!趁热打劫的话,爱丽丝死了也会诅咒你的!”
陆瑟本来谋划好了至少三种开局对话,万没想到爱丽丝如此不按套路出牌,气得他忍不住吐槽道:
“是我近视还是你近视啊!我好心跳下河救你,你认不出我还把我当成变态?另外‘趁热打劫’是什么鬼?A国人自己已经把成语改得面目全非了,你们外国人就不要再来凑热闹了!”
“……”
爱丽丝沉默了几秒钟,渐渐回忆起了刚才发生的事情。
“这么说是你救了爱丽丝吗?虽然完全不需要但姑且还是表达一点谢意好了……啊啊啊啊啊!”
“你有毛病吗!一惊一乍的是要闹哪样!”
“鞋子!”爱丽丝仿佛世界末日一般指向自己的脚–因为在水中挣扎,她的那双高级皮鞋早已不知去向,只剩下被河水濡湿的黑色长筒袜在向下滴水。
“鞋子丢了总比命丢了好吧?”陆瑟无视萝莉的哀鸣,抱着爱丽丝继续往河岸上走,很快就踏上了岸边的卵石堆。
卵石堆被烈日晒得发烫,并没有什么闲人到这里来溜达,陆瑟隔着鞋底都能感受到热度,这样一来放下没有鞋子的爱丽丝就很不合适,尽管把仇人的女儿做成萝莉铁板烧,也算是一种低级的复仇方法。
“算了,”爱丽丝在陆瑟怀里头部后仰,一副接受了现实的泄气模样,“丢了就丢了吧,反正那双鞋爱丽丝已经穿了3天,没有刚开始那样喜欢它了。”
《女性心理学》当中提过某些女性会买鞋成瘾,陆瑟估计爱丽丝就属于这种类型,不把手头的钱败光换成鞋子就不自在。
奇怪……爱丽丝是林光政的私生女,在经济上应该很宽裕的,决不至于因为没钱买新鞋而去自杀,看来我还需要跟她更多交谈,套出更多内情。
当前陆瑟和爱丽丝的模样都很狼狈,落汤鸡一般不停向下滴水,水珠滴落到滚烫的鹅卵石上,立即发出“嗤啦”的一声变作白色烟雾。
“不是吧?地面上这么烫?”
爱丽丝恐惧地向下方扫了一眼,随后立即抓住陆瑟的领带以免自己掉下去,让陆瑟有一种绞索扼喉的错觉。
“你家住哪里?我可以送你回家。”
陆瑟尽量表现得像D国绅士而不是B国绅士,以博取爱丽丝的好感,打消对方的疑虑。
“可、可以吗?”爱丽丝有点喜出望外,她正发愁没有鞋子怎么走回家呢。
“我家就在附近!那边,从那边拐过去沿河走200公尺就到了!”
爱丽丝迫不及待地用没拽住陆瑟领带的那只手指路,两只脚也不安分地晃动着,她那过于活泼的动作险些让陆瑟失去平衡。
“简直是第二个小佳。”陆瑟不出声地咕哝着,同时在心里下定决心:
即使跟我妹妹一样只有12岁,我也会毫不留情地利用你打击林氏集团,榨干你的所有价值然后把你像破抹布一样扔掉!
要怪就怪你是仇人的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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