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玲珑看着他这架势,就知道他又要去泡温泉了,这人可真是会享受。她撇了撇嘴角:“你一个人去吧,四哥他习惯了冷水澡,肯定是去溪边了。”“哦,行吧,那我一个人去哦。”秦易身上背着个包袱,里面全都是他换洗的衣物。他一个脚尖,人就飞出了几十米远。萧玲珑瞅着挺羡慕的,什么时候她也会轻功就好了。此时的秦易已飞到了山脚下,但他又觉得一个人没意思,就想拉着薛墨一起去,又飞了回来,去找他。刚靠近村口时,就听到小溪流传来涓涓细水声。月光之下,水面波光粼粼,像极了星星在里面坠落。他们习武人的眼力都是比正常人要好的,他一眼就看到了
萧玲珑看着他这架势,就知道他又要去泡温泉了,这人可真是会享受。
她撇了撇嘴角:“你一个人去吧,四哥他习惯了冷水澡,肯定是去溪边了。”
“哦,行吧,那我一个人去哦。”秦易身上背着个包袱,里面全都是他换洗的衣物。
他一个脚尖,人就飞出了几十米远。
萧玲珑瞅着挺羡慕的,什么时候她也会轻功就好了。
此时的秦易已飞到了山脚下,但他又觉得一个人没意思,就想拉着薛墨一起去,又飞了回来,去找他。
刚靠近村口时,就听到小溪流传来涓涓细水声。
月光之下,水面波光粼粼,像极了星星在里面坠落。
他们习武人的眼力都是比正常人要好的,他一眼就看到了在溪水里,洗澡的那个高大男人。
薛墨长得挺高,比他还要高半个头呢,小麦色的肌肤被月光照耀着。
他比例非常的好,宽肩窄腰,两条长腿,结实修长。
再看这八块腹肌,人鱼线往下。
啧啧,比他的身材要好太多了,哪像他连腹肌都没有,身上白的跟个娘们似的。
薛墨这身材跟他大哥有的一拼,可他大哥是久经沙场磨练出来的。
而薛墨呢,在这乡野里长大,居然还能得这样的身材跟面貌。
百年难得一遇薛墨也,且他看薛家几个人,长相都还不错,但身上没有那种贵气跟特色。
啧啧,别说姑娘家看了会尖叫,就连他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这真的是穿衣有型,脱衣有肉。
如果他好好收拾下,穿锦衣玉袍,发束玉冠,定会迷倒不少京城闺秀。
被这道目光打量着,薛墨早就注意到了,他原本以为是萧玲珑。
回眸间,却见眼前有抹身影晃过。
等他看清楚,居然是秦易,不由瞪大了眼睛,嘴角抽搐的厉害。
“我说秦三公子,你这采花贼怎么也有偷看男子的癖好了?”
记得他性取向没有问题啊。
而此刻的薛墨只穿着一条亵裤,溪水并不深,他的膝盖以下都在溪水里。
反正大家都是男人,被看一眼也不会怎么样。
薛墨大大方方的继续洗,眼角余光瞥见他那副受伤的样,就知道他很自行惭秽。
秦易伤心完后,不经意的瞥到一个地方,又感觉被重重打击了一番。
“你眼睛看哪呢?”薛墨忍不住踢了他一脚溪水。
这人……
“小气巴拉的,都是男人,你有的我也有,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秦易吊儿郎当的扫了一下他的腿,却发现他的大腿处,有个火焰标记。
他以为看错了呢,凑近一看,那标记在月光下竟然发出亮光。
要是萧玲珑看到这一幕,就会想这是加了荧光绿的古代纹身吗?
她那时候是大白天看到的,并没有这种反光效果,在晚上的月华之下看比较明显。
“薛墨,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这里有标记呢?”他们在军营时,都是一大片的男人在河边洗澡的,没什么可避讳的。
他记得他身上没什么标记啊。
薛墨知道他说的是这个,不急不缓的拿起石头上的干净衣服,利落穿上,声音淡淡道。
“我大哥说我从小就有了,那时这个胎记还不明显,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这标记会长大,尤其是最近一两年,到了晚上总是会发光发亮,像极了闪耀的星星。”
“这么神奇,这好像是胎记呢,但又不像是,挺奇怪的。”
“我说秦三公子,你找我有什么事?”
秦易见四下无人,两人面面相望,可以谈一下正经事。
他轻咳一声,一脸认真:“薛墨,我留在这,其实还有个目的,就是想挖你这个人才去京城,你知道的,我大哥一直很看好你,想让你在军营里发展。”
薛墨没想到他说的是这个事。
秦大公子以前就挽留过他,但他的志向不在军营。
虽说在军营里,每月也有固定的月俸拿,但也不是特别多。
那时候贫穷的薛家需要他撑着,他就选择回家打猎做短工贴补家用。
所以当那场战役结束后,他就跟绝大多数参军的年轻后生一样,拿了一笔抚恤金就回来了。
见他旧事重提,他有些感激:“多谢大公子赏识,但我薛墨只是一名山野匹夫,担当不了什么重责,我只想过平淡的日子。”
第210章 花孔雀不告而别
他只想跟萧玲珑过每天日出而息,日出而落的日子。
他闲时可以上山打猎,偶尔去押镖,他只想守着心爱的人过小日子。
对于京城,他并没有太多向往。
秦易挖掘人才失败,备觉得挫败。
此事不通后,他便换了件事,可看着他都洗完澡了,穿戴好衣物了,他咬牙切齿又道:“薛墨,我本来是找你泡温泉的,你跟我一块去。”
薛墨抽了抽嘴角:“要去自己去。”
想象一下那种画面,两个大男人在一个山洞里,烟气飘渺的地方泡温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那方面有问题呢。
若是跟萧玲珑一起泡温泉的话,倒是不失一桩美事。
还有这只花孔雀,昨个不是去过了,今个还要去?
“切,我自己去就自己去,你个不解风情的木头,真是不会享受。”秦易冷哼了一声,便掂了掂扛在肩上的包袱,一个轻盈的轻功,很快就消失不见。
薛墨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是远道而来的客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任由着他折腾吧。
一夜相安无事,倒是第二天,他选择了不告而别。
偌大的房间已没了他的身影,桌上摆放着一封未拆的书信。
“四哥,秦公子真回去了?”萧玲珑听到薛墨说秦易离开的消息后,惊讶不已。
还以为他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呢,平时烦他叽叽喳喳的,可眼下他不告而别,还真有点不习惯呢。
这家伙真是洒脱,来无影去无踪的,任性的很呢。
“嗯,他不仅回去了,还留下一枚玉佩。”薛墨拿开信封后,萧玲珑赫然发现那里孤零零的躺着一枚玉佩。
她拿在手上一看,这枚玉佩不是那天他开玩笑说当定情信物的那枚。
这枚偏柱子形状,玉质翠绿清透,上面的花纹细腻圆润,摸起来手感不错,是块好玉呢。
再看底部,写着一个霸气的“秦”字,看来这是一块能出入秦府的玉佩。
她看了信里的内容,有了这枚玉佩,在京城行走都会方便许多。
这个花孔雀真觉得他们会去京城吗?真是不按常理出牌。
一个月后,京城。
秦易从薛家出来后,便一路以走边玩的形式回到京城。
他琢磨着都一个多月过去了,母亲对他的婚事应该死心了吧?
本文来自投稿,如侵权,请联系87868862@qq.com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