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流星的少女》这本书大家都在找,为各位推荐《骑流星的少女》作者为赵之鱼情节波澜起伏,细节描写的惟妙惟肖,小说的主人公是冯一男萨拉迦娜,讲述了:…
作者赵之鱼的文笔清晰,剧情不错,如果可以的话把骑流星的少女这本书拍成电视剧,,强力推荐此书!
冯一男敛神凝气双手平抬,像练什么神功一样握上方向盘,透过擦得晶亮的前挡风玻璃望向远方,天空甜丝丝的蓝。嘴角一个没忍住扬了扬,笑出声来。
“我要出发了。和这个城市,和这五年,不,得和过去的所有都说拜拜。他娘的所有,say goodbye!”
原只想着心中默念,不承想声音显摆似得冲破了喉咙的关卡,“他娘的所有”直盖过车厢里的音乐,冯一男吃了一惊,扭头看看车窗外,压低了声调。
当小车上了高速路放开速度,窗外呼呼的风吹起口哨,车里摇摆有致的爵士被换成了嘶吼的摇滚“…When I shout it out aloud its my life…”
宽阔油亮的路上车少得出奇,半天才能遇见一辆两辆,然后又歘得不见了踪影,很有专门设障清路后的效果,大道条畅任君飞驰。
路平少车,第一次上高速冯一男开得惬意从容,开出去二三十公里便像脱去紧箍的孙猴子,全身数十万亿细胞个个松快,跟着强烈的音乐摇摆抖动。如果此时车里还有第二个人,她肯定要笑得捶人,因为冯一男的动作太僵硬,像个快锈掉的机器人,而他还自以为是在水中跳波的鱼。
离开“英雄折戟之地”的行政界域只需不到一百公里路程,冯一男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摆脱那座城市的影子,城里最高的楼早已在眼帘之外。“困了五年的囚笼,再见了!”他喜欢暗暗地把自己比作笼中困兽,浅水游龙。
眼前绵延不绝的四车道大路,和广无边际的水清蓝天,向他体内注入了重生的力量,犹如一股不竭的清泉不断地冲刷着他,而积郁胸口的阴郁之气,终于可以一吐为快,一泄为轻。他甚至觉得头顶上快速远离的白云,不停地扮作鬼脸调皮地向他打招呼,“Hi,自由了的人!”
这让他想起了小时候为数不多的几次,被爸妈带着一起出游时的情景,去的什么地方全然忘了,只记得天也是这么蓝,云也是这么可爱。十几年后,封藏在冯一男心底的一罐蜂蜜又被打开了。
从小到大,冯一男一直都觉得自己和其他孩子不大一样,不能像他们那样没心没肺地疯玩,长大了也不像他们那样洒脱,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说要风花雪月就来一场卿卿我我的热恋。所以他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和别人相比差了点儿什么,回忆起来尽管也有可供炫耀吹水的,可一在心里剥去外壳,还是遗憾和后悔偏多,越想越认为别的人才算是真正的年轻人。
就在一个月前,来一次旅行的念头突然占据了大脑,使他再无法集中精神考虑其它事,而且在想象中,它是一场不能预知时间结点的旅行,或许非要到钱花干净了为止。
要在以前,至少一个月前,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可不知是受了铺天盖地的广告的蛊惑,还是某种人生鸡汤的鼓舞,他往前迈出了一大步,而且比一般人都决绝,卖掉所有的家当,贷一笔款子,买了一辆小车,一个人就上路了。他想更像一名年轻人,或者比别人更像年轻人。
至于去哪里,到出城那一刻也没想好,只是想着去祖国的大西北。本来向往拉萨布达拉宫和转经筒久矣,因为去***的人太多了,滥得落了俗套,既然已经赔上身家性命花了一大笔钱,不如再新颖一些。大西北怎么说也有大漠孤烟,黄土飞沙。
“说不定还能遇上上天安排的紫霞仙子呢。”冯一男脸上露出只有热恋中才有的笑容,仿佛已落身于猩红的夕阳下,一名娇俏的女子手握紫青宝剑,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
“Hello hello hello ya……”
手机铃响了,是公司打来的,冯一男没有接,也没有按掉,由它唱了一阵子,过了一会儿“滴滴叮”“滴滴叮”,传来一串儿信息。
“去他娘的!”
上周从公司出来前,冯一男拍了任总的桌子,当时办公室的门四敞八开,“砰砰啪”“砰砰啪”震得公司左右乱颤。
冯一男是任总的老部下了,从刚来公司就进了他的团队,一直跟着他,从一名青瓜蛋子迅速成长为一担挑起销售和技术的一员大将。公司的人赞许地说,“前途无量啊,年轻人”,除此之外任总还常加上一句“好好跟着老任干”。
不上半年,冯一男独当一面,老任撇开副手把团队重要的事都交给他做,没多久副手调到了另一个团队。所有人以为冯一男要创造记录,进公司不到一年就能坐上团队副主管。冯一男更卯足了劲儿,拼了命地干,凡事冲在最前面。
由于业绩优异老任一路变成任经理,任总,而功劳最大的冯一男“前途无量啊,年轻人”的话听了几年,直到去年才给了一个团队主管,尽管是直提,可原先的团队里已有两人升至部门经理。
冯一男憋了一肚子火。任总安慰他,年轻人慢慢来,磨一磨总是好的,锋芒露多了要伤人的。更气人的是,今年年初还无缘无故替刚升上经理的一个人背了黑锅,任总找他时不说别的,只说不会有不良影响,要他顾全大局。其它部门的人听说了,都打抱不平,悄声议论要没有冯一男,任总当初只怕连团队主管的位子都坐不牢。结果这话传进任总耳朵里,最后以失职为由撤了冯一男的职。冯一男申请调离部门,任总又压着不准。
所以在公司的最后一天,冯一男拍了桌子,骂了人,撂下一句狠话,“谁要再进这个门就是他妈***的”。
公司的电话破坏了冯一男摇头抖肩的兴致,愤懑怨气腾空升起胀满胸腔,望向远处大口呼了几口气才复以平静。好心情是没有了,平整的大路也被跳跃的思绪扯断,被断断续续的白光分开充溢。
“天黑了。”冯一男自言自语,见路牌标示前方500米处有出口,车头一转下了高速车道。
进城先从网上搜了一家评论干净价格合适的民宿住下,洗了把脸歇了歇腿脚,然后走上街边找了一家看着还顺眼的小店,要了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面,炸得鲜红油亮的辣椒搁一勺,吸溜吸溜吃得满头大汗。
开了一天的车身疲神乏,第二天又要接着上路,冯一男本该早早回到民宿,好好睡上一觉补充补充体力,可他朝出来的方向走着走着,到了一岔路口一拐往其它地方去了。
好像是在寻找什么,冯一男一边走,一边不时向路两边撒摸。一排亮着粉灯红灯的门店吸引住冯一男,他停下来沿着马路牙子一圈又一圈徘徊。
这些门店看不见牌子,每家门口都坐着一名打扮妖艳的女人,穿件紧紧包住大腿根的短裙。这里的晚上到了九月就有些凉了,她们却感觉不到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只有男人从店门口经过时,才会热情地呼唤,“进来呀!”
她们发现了冯一男,齐声唤道,“进来啊!”有的女人干脆站起来走出店门,颤着身子朝路边招手,像根风里的绿布条子。
冯一男像只出窝找食的兔子,半路觉察到被鹰盯上了,忙扭身逃之夭夭。
他一气走回住的地方,等到了门口一低头又折返回去,去找有短裙的地方。此刻,裙下白花花的大腿有如着得正旺的灯花,死死地吸引着冯一男这只刚解放了的小飞虫不烧到真火他是不会调头的。
这一回他多了个心眼,先远远地看,等选好了哪一家,头也不抬径直疾步进去。
“帅哥,不是本地人啊。”一个看起来年龄在三十岁上下,五官还算周正的女人接待的冯一男。
“嗯。看看。”冯一男避开女人的眼睛,拿起一张价目表。
“你想做啥?”
“看看。”冯一男被盯得头上冒了汗,目光在店里快速游走。
“来个足疗?包老板满意。试试哩。坐嘛。”
冯一男脸膛被烧得通红,醉酒了一般,只觉店里起了一层雾气影影绰绰,看什么都不真切。他看了女人一眼,桃红色的嘴唇离他出奇得近,仿佛马上就要挨上他的脸。
“来出差啊?”女人站在后面,把手搭上冯一男的肩膀。
“啊?不好意思,我再看看。”冯一男肩膀一抖,夺门而逃,耳朵里传来背后女人气急的声音“枪崩猴”。
冯一男喘着大气,胃液翻涌想吐,好似刚刚夹生吃了半截苍蝇,出了门被凉风吹了吹才好舒服了些。
“冯一男,下流无耻!”
“小美?”冯一男惊得一激灵,四下里张望,除了匆匆而过的路人,没有一个脸熟的。
“冯一男,我就知道你是一个猥琐的人。竟然找鸡,你不嫌脏吗?我选择分手就对了。卑鄙无耻下流***!无能!”
冯一男拍拍脑袋,声音是从这个地方发出来的,还有小美生气时翘起的鼻尖。他越发狠,责备的声音和鼻尖就越清晰。因为害怕脑子被搅成浆糊,于是买了一瓶沁凉的啤酒,咕咚咕咚一口喝完,寒气顺食道直下腹腔,又逆流上窜,后脑到肠道冰凉通爽。
小美是冯一男的前任女友,也是他的第一任女朋友。两个人是大学同学,在校四年说过的话不出一双手的手指数。冯一男打小见了女生就紧张脸红,要碰上漂亮的女生,更是忘了该怎么说话。小美不属于美女的范畴,五官普通,摆在一起却自有一种淡淡的娇媚风韵,看久了也能迷魂摄魄。
大学毕业一年后,冯一男在公司的答谢晚宴上见到了大学同学张小美,几日不见竟被社会打磨点染得光彩动人,身边时刻围着一圈人。
“Hi老同学,冯一男!”是张小美主动上前搭的话。
“Hi,张小美!半天没认出来你!你…你…”冯一男打了半天的腹稿只得这两句话。
“呵呵,我是不是整容了?”
“哈哈哈哈。”冯一男尴尬地大笑,他现在心里的确是想问,“你是不是整容了?”
“哈哈哈哈。”张小美也跟着大笑。
那天晚上激活了冯一男对爱情的全部幻想和***。一周之后,冯一男还在冥思苦想该怎么追求张小美的时候,张小美给他打了电话,说有部特好看的电影,《变形金刚》,问他愿意不愿意看,他回答,“好啊好啊”。
两个人谈了三年。去年过年,张小美从老家回来便提出分手,态度坚决,第一天就把东西从合租的房子里搬了出来,而且不再见冯一男。想得难受了,冯一男只能远远地去偷偷瞧瞧她。
小美提出分手,冯一男干干脆脆地同意了,没有试图挽留,后来也没想过求她回转心意。因为他太了解小美了,她不是那种
女孩子,她有自己的主见,并且坚持认定的事,既然她说出来了,那一定是考虑好了的。
其实从一开始,冯一男就害怕,害怕小美会有一天离开他,他天生是那种杞人忧天的人。他不敢随便允诺什么,从未给过小美轰轰烈烈的山盟海誓。他常常想,他们的恋爱要发生在学校里该有多好,那时他们拥有一生中最野蛮的青春,无论何种地方都不可阻挡地生长,对一切都无所畏惧,即使这是披着透明雨衣的欺人和自欺。
小美提出了分手,正如伊始她主动把一根红线的另一头抛给冯一男,冯一男反倒安心了,尽管很长一段日子里,他需要以酒醉心,拿遗忘平抚伤痕。这伤不单单是小美留下的,还有他的自噬。小美的离开证明了她的话是对的。
小美说,“看起来我可能比你成熟得多,和周围的人相处得很融洽,一切顺顺利利,可从内心,三四年了,我仍然没能接受这个城市,没能坦然面对身边的人。”
“比我刚来时更陌生,更让人害怕。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我和他们越来越像,城市的力量太强大了。在酒会上第一眼看见你,我欣喜若狂,就像一艘恐惧风浪的船驶回了母港。但是,我错了,你才更像一个敏感的孩子。对于一个男人来讲,你有些胆小懦弱。”
“和你说声对不起。我和你不一样,以前在学校里谈过一次恋爱,分手不会太难。请不要忘记我们的这三年,它有你和我的回忆。我想,就算我哪天结婚了,以前的感觉可能再也不会有了。祝愿你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好更善良的姑娘。”
分手一年多后,冯一男发誓不再碰酒,哪知在放飞远足的第一天破了戒,回到民宿又买了两罐啤酒。奈何酒量着实不济,两罐下肚倒在床上,沉沉一觉到天光。
“还是不够远。”
醒来第一件事,冯一男把旧人重忆归结为离旧物事离得还是太近,到了两三千公里以外或许就可以完全忘掉自我。换句话说,他觉得还未进入驴友那种头顶苍天脚下路,悠悠寰宇任我游的状态。
这回旅行除了是次游玩之外,还被冯一男当做了西向修炼之途,想藉此坚强心性,淬炼记忆,把能够伤害到自己的磨掉。去***朝圣,固然可以洗涤灵魂,陶冶性灵,可如何变成一只西北狼,傲视千里荒芜悲凉,才是冯一男更想要的。他一想到这场修行假如失败了,就即刻像是被人用塑料袋紧紧地罩住了头,呼吸不得要死了一般。
作为一场修行,第一天的开局并不成功。冯一男想把这失去的一天补回来。他在城里采购了一大批用度物品,然后接连三天吃睡在车上,醒了开车,困了打盹,来了精神继续开,不洗不漱像得了魔怔,好像一停下来就会有谁要了他的命。他的眼里只剩下了没有尽头的前路。
到了第三日,追逐着天上愈薄愈弱的金辉,冯一男把车开进了戈壁滩,广袤贫瘠的砂石上一簇簇的草从近向天地相交处延展开,像一朵一朵枯黄的云,蜿蜒绵长的公路迅速被湮没不见了。
很快,冯一男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忘了准备额外的油桶,车子用不再向前行驶惩戒主人的粗心莽撞。
这时,不知哪里冒出一群黄棕色的羊,溜溜达达从车子旁边走过,而在不远处的一座小丘陵后,冯一男望见了一匹绕圈的狐狸,瘦瘦小小,看起来还没羊大,它是想捕食羊吗?他心中一凛,这不就是大自然的悲壮和雄伟吗?有狐狸就该还有狼吧?可是荒漠里的狼群啊!
感慨发完才发现手机居然没信号,冯一男转即懊悔不已,向天祈祷能有人看见他。再向车窗外看时,狐狸和羊群一起不见了,金色的余晖也消失了,风呼啸着攫起地表的砂砾,车子被黑色的雾气和远处似有若无的幽光包围了。
好在车上的水和食物充足,省着点用待上一个星期也没问题。车开到这里,冯一男估摸着有四五十公里远近,遂决定先休息一晚上,明早天一亮就动身,走回公路上,那儿应该能有信号,并且遇上人的可能性更大些。
仿佛平整大道近在咫尺,冯一男悬着的心落下来了,心想现在是现代文明社会,野外迷失能算多大的事儿?何况有吃有喝,相距又不远,有什么好担心的呢?瞧自己刚才慌的样子!
“好漂亮的星星啊!”冯一男的目光焦点再次回到了远而高的地方。
满天星斗灿若繁花,衬得穹窿宛若一湖秋水,冯一男忍不住向空中伸出一只手来,啧啧赞叹。“这就是银汉?这一趟来值了。太他妈漂亮了!”
“有星星冲我乐呢。”望着望着,冯一男竟不自觉地傻笑起来。
顺着冯一男的目光向上,果真有一颗一闪一闪眨眼睛的星星,大得出奇,亮得诧异,宛若这一天星的王。看得久了,恍惚间它似乎还在变大。
“我shit!”
冯一男大喊,从座位上跳起,拽出副驾坐上的背包,打开车门撒腿向戈壁滩的深处跑去。
那颗奇亮的星星,竟变成了巨型火球从天而降,像定了导航一样,瞄准这一方戈壁极速飞下,火光将车子和狂奔中的冯一男映得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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