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陈辉安文静的是《命太好》,这本的作者是脸羞羞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
命太好_是一本很好的小说,代入感很好,感觉身临其境,人物刻画有血有肉,性格分明,部分章节文笔稍显粗糙但无伤大雅,总体来说很不错的一部豪门小说,非常值得一看
“那也不是,主要是我长得帅!”陈辉笑着说道。
陈小桥上下扫了陈辉两眼,肯定的点点头:“说良心话,你小子确实挺帅的,都快赶上我了。”
两人相视一笑,互相呸了对方一句,吹着牛逼回到村长家。
陈辉换上自己的鞋子,推着陈小桥的自行车带着木桶和竹篓走了。
回到家里,陈辉把水桶腾出来,给了东星斑一个独居的场所。
然后将要留着吃的鱼和海参都处理了,清洗干净,放到水缸边上。
陈家村还没有自来水入户。
村民家里用的都是山泉水,用软管或者细竹筒引水入户,一户一个大水缸接着。
因为水汽充足又有水流,水缸边上是屋子里温度最低的地方。
就算是快入夏的天,在这里放一个晚上也不会坏。
把鱼都处理好之后,陈辉拿着油灯回到自己的房间。
常年没有收拾的单身汉的房间,一股淡淡的异味弥漫在空气中,床板也很硬,翻身还嘎吱作响。
陈辉本来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翻个身就直接坠入了黑暗。
一夜无梦,睡醒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了。
陈辉坐起身动了动肩膀,又起床活动了一下。
睡了一夜的木板床,腰不酸腿不痛,全身上下就没有一个地方难受。
精神状态也非常好,完全释放了疲惫之后充满了电的感觉,不像重生之前,明明睡了一夜早上起来还是非常疲倦。
陈辉长叹了一声:“年轻啊,真好!”
走到厨房想着生火把昨天处理好的鱼、海蛎螺和海参都煮了。
开局的第一步,就把他给难住了。
发现灶台后方的木柴堆里,只有一些去年冬天没用完的木柴。
一年的大多数时候,陈辉家里都是没有木柴的。
只有在入秋以后,他会去上山砍一些柴,再搜集一些干草,留着寒冬腊月烧热水洗脸洗澡。
家里出事的这几年,他就没有正经自己煮过几次饭,没有在镇上和邻村鬼混的时候,都是到村里各家去蹭饭。
大家乡里乡亲的,虽然都穷但也不差偶尔这一口,陈辉每次都能蹭饭成功。
不过蹭的多了,讨人嫌是肯定的。
村里人面上不说,但心里都不喜欢陈辉,面子薄的还勉强挂个笑脸,有的直接的看到陈辉进门就开始黑着脸阴阳了。
不过陈辉脸皮比他们厚多了,吃完就走根本没有心理负担,也从来不说帮忙干点农活什么的。
“这还真是从零开始,一点都不带玩笑的。”
陈辉感慨着,把装着鱼和螺的篓子带上,一晃一晃的往村长家走去。
村长和安文静过世的父亲有些亲戚,平日里就没少帮衬她们娘三,在村子里生活条件也是最好的。
这些鱼啊螺啊的,也就拿到他家里煮,才有可能带的进去带的出来。
正是早饭后的时间,陈辉在路上遇到了好几个刚吃过早饭,正要上山去干活的乡亲。
几个人都是匆匆走过,生怕跟陈辉产生眼神交流。
“陈辉哥哥!”
家在陈辉对面的陈小明看到他,笑嘻嘻的招手喊他。
没等陈辉回应,就听陈小明“唉哟!”了一声。
他妈王洪梅匆匆扫了陈辉一眼,低头向陈小明呵斥道:“你要死啊,叫他干嘛?等下他去我们家把你舍不得的鸡蛋吃了,你可别淌猫尿。”
“我才不会。”
七八岁的小男孩,已经有点江湖气了,但还完全不懂事。
陈小明甩开王洪梅的手,跑到陈辉身前问道:“陈辉哥哥,你喜欢吃鸡蛋吗?我早上刚摸的。”
陈辉笑着摸摸陈小明的头。
“不吃了,我还有事呢。你把鸡蛋留着,下次哥哥拿条大鱼跟你换。”
对王洪梅的态度,陈辉没有什么不满的。
因为她家离得近,这些年被陈辉蹭饭的次数是最多的。
王洪梅是个面冷心热的,虽然每次都挂着个冷脸,但都是让陈辉吃饱了走。
现在自己有能力了,也应该改善一下邻里的关系。
“好啊,鱼比鸡蛋好吃!”陈小明高兴的拍起手来。
“走了,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吃吃,眼里一点活都没有。”
王洪梅说着话,拉着陈小明就往山上走,对陈辉说要拿鱼来的话,就好像没听见一样。
陈辉也没在意,拎着东西很快就到了村长家。
陈小桥已经出发去邻村接老婆孩子了,家里别人也都出去了,老村长两口子就着咸菜喝着米粥,正在闲话家常。
看到陈辉进来,老村长皮笑肉不笑招呼他坐下,喊老伴给陈辉装一碗白粥过来。
“小辉啊,听你小桥叔说,你和文静谈成了?”原传芳端了粥给陈辉,忍不住八卦道。
“谢谢表婶婆。”
陈辉刚刚坐下,又忙不迭的起身双手接过粥。
笑着说道:“林姨没反对,等文静出院了,挑着日子就能办了。”
“哟!?”
原传芳看着空出来的双手,有些惊讶的一愣,随即笑起来。
因为陈开明爱说教,陈辉每次来蹭饭都是等陈小桥在的时候,来了也很少搭理他们两老头,拉着陈小桥在一旁叽叽咕咕的。
态度这么好,还主动起身还是第一回。
“不错,不愧是要成家的人了。”
“昨天你小桥叔跟我们说起这事,我们还怕你以后还混着日子,耽误了文静这乖巧的闺女。”陈开明也笑起来。
比起刚才,这下笑看起来真实多了。
“以后不会了,我会带着文静好好过日子的。”
“这个麻烦婶婆帮我煮一下,等下带到县医院给文静。”
“我家里没柴了。”陈辉放下粥,又把一旁的竹篓交给原传芳。
原传芳看了看篓子里的东西,冲着陈开明感慨了一句:“难怪说男人成家了才会懂事,文静以后是个有福的呢。”
说完笑意盈盈的拿着陈辉带来的篓子到厨房去,往灶台里加上木头,重新把火烧旺。
“快吃吧,你去县城刚好把地瓜饭带去,省的我们再跑一趟了。”
陈开明又从后锅给陈辉拿了个蒸玉米。
“玉米就不要了,我喝点米汤就行。”陈辉推辞道。
大家家里都穷,正常都是按照人口来煮东西的。
他吃了这个玉米,就会有人吃不上。
“进步很大,还知道客气了。”
“吃吧,你小桥叔特地给你留着的,也不知道他怎么猜的,反正说你肯定会过来。”陈开明说道。
“小桥叔留的?那我就不客气了。”
陈辉接过玉米放到一边,端起碗顿顿顿喝完米汤,拿起筷子把碗底不多的米粒扒进嘴里。
稀是稀了点,比起昨天的地瓜米饭已经好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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