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一到,两人寻隙逃出府。先拣僻静处走,离了洪州地界,沿官道北上长安。 抵达长安时正逢槐花盛开,城中客店无论大小,皆被前来应试的举子住满。柔兰和佘枫无处落脚,赁了一间民居暂且住下。 柔兰深具野心,想他们身为贱民,纵然躲过了滕王的追捕,也永无出头之日,必得谋个良人的身份才好安身立命。思来想去,把目标瞄准了前来应试的举子。 恰在此时,刘清标进入了他们视野。 三人偶然结识,相谈甚欢。尤其佘枫和刘清标。
“可是什么?”
柔兰倾身过来,烛火在她颈窝子里燃烧,周围肌肤红了一大片。
佘枫看着跳动的火苗,喉结吞咽,“取个灯罩子罩上吧,莫失了火。”
“公子等我。”柔兰翻身下床。须臾回来,手上拿着灯罩子,往烛焰上扣落,光芒霎时柔和。
柔兰将灯移至床头小凳,帐子一下暗了,二人皆只能看到对方的轮廓。柔兰倦意浅浅,伏枕假寐。
“公子继续说呀,可是什么?”
话题重拾,佘枫脸上火烧火燎,支吾半晌,“我受不了和他独处。”
“我还受不了做奴婢呢。公子服侍王爷,是偶尔遭劫,我做奴婢却一天十二个时辰,天天不落。”拧首望向佘枫,“公子愿意做奴婢吗?”
“我?我做不来……”
“那就好好伺候王爷吧。”
佘枫一脸落寞痛苦之色。
柔兰忽然坐起身,樱唇往佘枫嘴巴上贴了贴。
佘枫深感诧异。
少女逆着烛光,身上镶了一层淡淡的金边,闪闪发光。
“以后公子再和王爷独处,不妨想着柔兰,或许可以减轻一二痛苦。”
她娇软的身段如猫儿,偎入他怀中。
佘枫抚摸她的身体,心脏狠狠悸动了一下。
那晚之后,她成了他抚慰心灵的良药。在无数个喘息的夜晚,只要一想到她,触碰到她为他绣在衣角的兰花、绾结在发髻上的青丝,他便感到安然。讨好起滕王这件事也没那么痛苦了。
滕王愈发爱恋他。
滕王本是个饱读诗书之士,爱重华横溢的才子。对空有皮囊的玩物从来只是玩玩而已,没有令他长久钟情者。
柔兰看透了这点,授意佘枫多读书,或遇不懂之处,殷勤请教滕王。此举果然合了滕王的胃口,他不但不厌烦佘枫提问,还抽出时间亲自为他讲解。佘枫那满腹的学识悉数出自滕王教导。
佘枫本自聪慧,又肯下功夫苦学,成就自然不俗。偶尔,滕王兴致来了,临时起个题目,命他或吟诗或作赋,他均能一挥而就,博得称赏。
渐渐的,滕王开始带他出席各种宴饮,与洪州刺史议论时政也叫出他作陪。佘枫耳濡目染,不懂也懂了。这也是他后来能够进士及第的原因。
即便如此,他还是没能逃脱色衰爱弛的命运,随着年纪渐渐增长,滕王来他这次的次数越来越少。
虽然他是那么恐惧滕王来他这里,滕王一旦不来,他马上又陷入另一重恐惧。
眼下的滕王又有了新欢,对方同他刚到府里的年纪相仿,风流恣睢却远胜于他,仗着滕王宠爱,横行霸道,甚至跑到他面前示威。
佘枫知道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步吞雪的后尘。
柔兰亦有烦恼。
周管事向滕王讨了她给自己做儿媳妇,太妃办完大寿便要过门。
洪州多暴雨。
这日夜里,暴风雨不期而至。当它来时别说黑夜,白天也能变成黑夜。狂风震耳欲聋,树木摇撼狂舞,砰砰拍击着窗棂。
下人们都回房歇息了,柔兰独自伴着佘枫。
风自缝隙间吹入,帘帐随风乱飘乱摆,佘枫安排不了那些帘帐,只好钻进被子里。
柔兰端着他们仅剩的蜡烛,披着他宽大的锦袍,站在窗前舞蹈。说是舞蹈,实则只是一些不成章法的动作。配合着明灭不定的烛火,鬼影幢幢游走于墙壁、窗棂。
柔兰分外快乐,几乎嚷出来,“我最喜欢这样的天气了。”
“为什么?”佘枫从被子里面露出一颗头。
“因为在这样的天气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一样的害怕,一样的缩在屋子里不敢露面,连王爷也不例外。我们在他面前固然渺小、任由他蹂躏,他在天威面前不是也一样吗?”
佘枫不置可否,目光紧紧盯着柔兰手上的蜡烛,烛泪堆砌,芯子快烧到尽头了。
恍然间,烛芯没于烛泪,窗上、壁上、梁上的巨大鬼影剧烈摇晃、扭曲,眨眼消失不见。
房间陷入一片黑暗。
“柔兰……”佘枫轻轻呼唤柔兰的名字,漫无边际的昏暗,窗外的狂风暴雨,这一切的一切使他害怕到颤抖。
“我在这里。”柔兰回答时,声音已床头。
“上来陪我。”
柔兰摸着黑爬上床,两人挤进一床被子里,听着窗外风号雨泣,同舟共济之感益发浓烈,恍惚间天地只剩下彼此,只有彼此可以依偎。
“公子,我们逃吧。”柔兰忽然说。
“逃?”佘枫对这个词感到陌生且惊讶,“我们能逃去哪里?”
“逃去哪里都好,天大地大,难道还没有咱们的容身之地?”
佘枫默了。
“公子不愿意?”
“我、我不知道……”
“公子,柔兰不想做一辈子奴婢。”
柔兰深知佘枫做事优柔寡断,已替他做下决定,“太妃过寿府里必然忙乱,是个绝佳机会,咱们定在那日出逃,路上需要用的盘缠、衣物我来准备,公子只需和平常一样。”
柔兰想出逃不是一日两日,而是蓄谋已久。tຊ一年中总要逮两三次机会将滕王赏赐给佘枫的物件偷偷运出变卖,已积赞下一笔数目可观的路资。
日子一到,两人寻隙逃出府。先拣僻静处走,离了洪州地界,沿官道北上长安。
抵达长安时正逢槐花盛开,城中客店无论大小,皆被前来应试的举子住满。柔兰和佘枫无处落脚,赁了一间民居暂且住下。
柔兰深具野心,想他们身为贱民,纵然躲过了滕王的追捕,也永无出头之日,必得谋个良人的身份才好安身立命。思来想去,把目标瞄准了前来应试的举子。
恰在此时,刘清标进入了他们视野。
三人偶然结识,相谈甚欢。尤其佘枫和刘清标。两人年貌相仿,又有共同爱好——书画。相逢恨晚,常常畅聊通宵。
刘清标个性单纯,将佘枫引为知己,大吐心中口水,将自己为父所逼,迫不得已参加科举的事说了。又在柔兰的诱导下,和盘托出家中情况。使得柔兰犹如像了解自己那般了解他。
眼看时机成熟,柔兰把计划对佘枫讲了。佘枫震惊,不敢相信。那么多时日以来,他与刘清标相交,和他谈天说地,竟然都在为取代他做准备。惊出一身冷汗。
问柔兰,“我取代了他,那他怎么办?”
“能怎么办,去地府见阎王咯。”
柔兰语气轻松,佘枫却是半晌回不过神。他觉得柔兰变了,不再是他所认识的那个柔兰。柔兰却告诉他,她一直没变。
佘枫拒绝不了柔兰。打从少年起,从那一夜她端着烛台、踩着满地的碎瓷片走到他面前,把自己交付于他的那一刻起,她就是他的主宰。
他是柔软的菟丝子,一生都在攀援、寻找依靠。年少时依靠父母,及至稍稍长成,家族遭遇变故,他沦为娈宠,依附其主。而今漂泊天涯,柔兰就是他的依靠。柔兰是转蓬,飘飖随长风,她有着强劲的生命力,只要环境适宜,哪里都能扎根,继而摇曳生长。
佘枫负责把刘清标诱至指定地点,柔兰负责动手,杀人埋尸一气呵成,全程没用他动一根指头。他仅仅只是在山林里逛了逛,一切就都结束了。
刘清标死了,又没死,因为他取代了他。柔兰叫他照常去参加科举,他不敢,只要一想起刘清标,他的身体就颤抖得厉害,笔也拿不起来。柔兰捧起他的脸,告诉他那就不要想刘清标,想她,为了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活在日光下,他必须做到。为此,她割下自己的一绺头发,结在他的发上,好叫他在考场上支撑不住时抚一抚,时刻铭记。她与他同在。
从那时起,柔兰变成了他的定海神针,他本性懦弱,担不起大事,但只要有柔兰在,有她的信物在身边,他的胆小懦弱就会被驱赶进角落,有如得到神助,从容淡定应付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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