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肖寒临宋时之的书名叫《我在边关被我爹糙养了十七年》,小说《我在边关被我爹糙养了十七年》作者为佚名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
《我在边关被我爹糙养了十七年》这本书相对于以往看过的那种千篇一律的小说,此文确实是比较别具一格,尤其是开篇情节跌宕起伏留有悬念。
我至今都记得我率领小队把突厥残余部队剿灭归营时,老爹看我的目光。
得意,欣慰,如释重负。
我以为是我的战功打动了他,可他把我拉进营帐里,第一句话就是:「时之啊,你回京城吧,爹已经给你物色了一门好亲事!」
晴天霹雳,把我劈得外焦里嫩。
我扯了扯嘴角:「爹,您糊涂了?」
「没糊涂。」他拉着我的手,看着我手上大大小小的伤痕,「突厥可汗已经派使者送来了降书,如今他们元气大伤,至少十年不会再来犯我大齐疆土,而我大齐更是国库空虚,无力再战,已然决定接受他们的降书,正式讲和。」
他撩起眼皮看我,眼角堆起层层皱纹:「时之,当初你要上阵杀敌为你娘报仇时答应了我什么,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
当时我跪在他面前,求他让我以女子身份入军营,上战场。
作为条件,只要有朝一日突厥被赶出大齐,那我就要做回宋家小姐,听从爹的一切安排。
我没想到这一日来得这么快。
一时竟有些无措,呆愣在原地不说话。
老爹慢慢走到案桌前,把盒子里的圣旨递给我。
「前些日子京城送来了圣旨,陛下感念我劳苦功高,有意召我回京受赏,另外,他要给你跟镇南侯世子赐婚。」
「时之啊,你乖啊,爹老了,生怕哪天就护不住你了。」
「你若能安生待在京城,那爹便也能放心了。」
他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好反驳的。
婚姻于我而言,并非那般重要……
离开边关那天,我扭头看了眼天边绚丽的残阳。
那么浓烈的景象,我回了京城后便再也不曾看过了。
京城确实繁华,女子雍容,男子俊朗,处处奢靡,迷人心智。
也是回了京城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京城人一直以为我这位宋家大小姐一直娇养在江南。
还说我自幼习得琴棋书画,生得倾国倾城,弱柳扶风,性子更是温婉可人。
我震惊地冲进了老爹的书房。
「你传出去的?」
老爹有些心虚地摸了摸鼻子:「我也有些虚荣心嘛,谁不想自家女儿被人夸!」
所以就来坑我。
怪不得皇帝突然想起来把我跟光风霁月的第一公子肖寒临赐婚。
原来我在京城还有这样的名气!
虽气急,可也无可奈何。
故而,临出嫁的前几个月,我白天在府中弹琴学棋读书练画,晚上则坐在祠堂闭目养神,磨磨性子。
在砸了十张琴,掀了二十张棋盘之后,我终于小有所成。
至少,能装成一个大家闺秀了。
老爹还从神医谷给我找了一个药方,夜夜全身浸泡于汤药之中,身上的伤疤也渐渐消失不见。
他嘱咐我:「千万不能让人发现你在漠北的身份。」
一来皇帝因为我这大家闺秀的名声给我跟肖寒临赐了婚,一旦事情败露,那就是犯了欺君之罪。
二来,京城风云四起,不少突厥奸细藏匿其中。
万一发现我是在漠北斩杀无数突厥人的昭华将军,那难免会盯上我。
老爹不想我涉险。
我对婚后生活并没有多大期待。
能耐着性子忍受这么多,全然是因为我老爹年纪大了。
他老来得子有了我,在我娘被突厥奸细害死之后,他一下子就颓废了。
又为了我重新振作起来,这么多年,他真的经不起我折腾了。
小说《我在边关被我爹糙养了十七年》 第02章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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