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多久以很久前了,应该是……七十年前。 那年我十岁,皇上七岁。那时我还不是贵妃,他也还不是皇上。 我们的相识过程比较浪漫,他是我从乱葬岗里挖出来的。 我从小是个流浪女,无父无母,靠着乞讨、坑蒙拐骗、偷鸡摸狗,自己养大自己。某天,我听说城郊乱葬岗又拉来一批死人,就趁夜深人静,到乱葬岗来摸死人身上的财物。 这回手气贼好,在一个死小孩身上,摸到了一块金牌牌。 我把金牌牌揣进怀里,正准备走,那小孩突然诈尸了,一把抓住我的脚踝,「不许拿我的东西!」 大半夜的,我被一个死人从城北追到城南。最后堵在一个死胡同里。 他把我打了一顿,在我身上摸了一通,也没摸到他的金牌牌。 而我,却赖上他了。 「你轻薄我,呜呜呜……」 「我的贞洁没了,没法活了,嘤嘤嘤……」 他被我弄尴尬了。 一时间,男默女泪。 他叹了口气,蹲到我面前。「男子汉大丈夫,我既然坏了你的贞洁,就会负责到底。你跟了我吧,做我的妃……我的小妾。」 「做你的小妾?」我抬起头,望着他的小脸,「敢问这位公子,您几岁了?」 「我七岁。」 哟吼,一个七岁的小子,要纳一个十岁的姑娘为妾。 我说:「我要当妻,不要当妾!」 他皱眉:「你这女子,出身卑微,怎配当我的妻?」 「你不想要回你的牌子了吗?」 「……好吧。」 于是,在这个夜晚,脏乱逼仄的小巷子里,我和他,在几只老鼠的见证下,结为夫妻。 拜完天地之后,我们互通了姓名和生辰。 他叫晨朗,生于清晨。 我叫小满,生于小满。 既然已经结为夫妻,我就带他回了我的家——城南贫民巷里的一个草棚子。 草棚子不够大,两个人有点挤不下,只能紧紧挨在一起躺着。 「你知道这算什么吗?」他问我。 「什么?」 「洞房花烛夜。」 「洞房花烛夜是什么意思?」 「男女结为夫妻,一起过的第一夜,就叫洞房花烛夜。」 「哦,洞房花烛夜要干些什么呢?」 「这个我还不清楚,我奶娘说,要等我长大点儿,才能教我。」 「你亲娘呢?」 他不说话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他的低声抽泣。 「可怜的相公哟……」我抱紧他,相依相偎着,就睡着了。 既然成了家,我们就要好好一起过日子。 晨朗也不问我要金牌子了,他让我帮他存好,说将来会有大用。 我本来想偷摸着去把金牌子卖了,但我怕被晨朗打死,还是先忍忍。 多了一个夫君,就多了一张吃饭的嘴,要更努力地乞讨、坑蒙拐骗、偷鸡摸狗,才能养活我们自己。 刚开始,晨朗还不愿意跟我「同流合污」。后来他屈服于饥饿,跟我混了。 有了武功高强的晨朗协助,我们每天收获满满。 今天摸只鸡回来烤,明天抓只兔子回来啃,后天偷两件旧衣服穿,日子是越过越红火。 我俩吃得好,长得也快,不到两年的时间,晨朗的个头已经要超过我了,晚上在草棚子里挤在一起睡觉,很不舒服。 晨朗说,咱们要换个大点的房子住。 我挠头,这有点难啊,京城房价太高。 晨朗说包在他身上,他要干票大的。 我说:「夫君啊,你别太勉强,实在不行,咱还有你那块金牌牌……」 他眼睛一瞪:「永远别打我那块牌子的主意!记住了没?」 「记住了……」 这天他很晚才回来,把一颗大大圆圆的珠子在我眼前晃悠,「娘子,夜明珠,老值钱了,从当朝太师家偷来的,你相公我厉害吧?」 「这个有点厉害哦,相公亲一个!」 「娘子亲一个!」 我们住上了大房子。是一个茅草屋,能摆下一张桌子,两张椅子,一个灶,一张床。 晨朗说,那颗夜明珠,买更大的房子都没问题,但毕竟是偷来的东西,要低调。剩下的钱留着慢慢花,以后还要养孩子。 我已经对这个茅草屋很满意了,只是有点好奇:「相公啊,咱们的孩子,从哪来?」 晨朗说:「我奶娘说过,男女结为夫妻后,就会有孩子的。」 「那我们怎么没有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这几年我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我们没有孩子?」 「那就再等等吧。可能我们的孩子还在地里发芽呢,等他长熟了,就落到咱家来了。」 「嗯,娘子此话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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