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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叫做《沈清筠顾牧也》是沈清筠的小说,男女主角是沈清筠顾牧也。小说内容精选:小姑娘眼圈通红的抓住男知青的手,马上就被对方无情的甩开。“沈清筠,我再说一遍,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不要再来找我,宁玥看到会生气。”…

“感情的事本来就不能勉强,我对你从来都没有那份心思,如果让你误会了,我跟你说句对不起,我已经跟宁玥在一起,我是你堂姐夫,以后见面,请不要直呼我姓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再也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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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权!除了没考大学,我比沈宁玥差在哪儿?你告诉我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你告诉我啊!”

小姑娘眼圈通红的抓住男知青的手,马上就被对方无情的甩开。

“沈清筠,我再说一遍,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不要再来找我,宁玥看到会生气。”

“沈宁玥沈宁玥,杨权,你以为我为什么对你好?为什么带你回家?因为我心里有你!可是你却背着我跟沈宁玥处对象,你怎么对得起我?”沈清筠情绪激动,抓着他的肩膀耸动着问。

杨权眉头紧紧的皱起来,满身都是书香气的男人,就连发火都是镇定的。

“感情的事本来就不能勉强,我对你从来都没有那份心思,如果让你误会了,我跟你说句对不起,我已经跟宁玥在一起,我是你堂姐夫,以后见面,请不要直呼我姓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我们再也不见。”

杨权冷声冷气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小姑娘一个人站在河边,茫然又无助。

“杨权,杨权!”

三秒后。

噗通一声!

秋天里的河水又深又凉,很快就淹没了小姑娘的脖子……

沈清筠在一阵头晕目眩中醒来,睁开眼睛,入目便是一扇老式玻璃,大红色的喜字,正对着她的脸,刺眼的光线晃得她头更昏沉,身旁不知是谁“呀”了一声,吓得她一个哆嗦。

“清筠,清筠,妈给你煮了鸡蛋,顾家人就快来了,醒醒别睡了。”女人拍了她一下,随即开始催促:“麻利起来,别磨蹭了!”

沈清筠大脑被震的有一瞬间短路!

等等?

妈?

她母亲不是早在二十年前就过世了?

还有她,不也已经死了吗?

难道她来到了地府?

沈清筠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才发现,

自已正处在一间土砖房里。

墙上糊的报纸看起来就有些年头了,有的地方返潮发了霉,老旧木头搭建的房梁上,一盏蒙满灰尘的灯泡,孤零零的悬挂着。

“这是哪儿?”

主要是沈清筠面前的这张面孔,根本就不是母亲的脸啊。

沈清筠再看向自已葱白一样细嫩的手,原本属于她干枯发瘪的皮肤,满满的都是胶原蛋白,两条黝黑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口,散发着隐隐光泽,是那么的富有生机。

“蠢丫头睡傻了?这是你家,连你老娘都不认识了!”

沈清筠眨了眨眼睛,难道她这是……

突然,她的大脑袭来一阵痛楚,像是有什么东西,拼命的在往外挤!

——原主也叫沈清筠。

因为喜欢的男知青跟考上大学的堂姐恋爱,两个人要双双去城里,沈清筠不甘心之下去找杨权表白,被拒绝后一时想不开,原地就跳了河。

秋季大雨茂密,当时正好有一位军官小哥在河边防汛,见她发生意外,二话不说就跳进河里救了人。

而就是小哥的这一救,没想到会被赖上。

当时,原主表白杨权不成跳河的事被村里的多嘴婆看见,过后在满村传的沸沸扬扬,原主面子上过不去,受不了流言的她,心里生了一个毒计。

她嫁祸给军官小哥,说是被他非礼了,想不开才跳的河,他跳河救人根本不是见义勇为,而是怕身上摊人命!

这话一出,流言又跟天上的大风刮似得,反正不要钱,得哪儿传哪儿。

要知道这年头,耍流氓可是要吃花生米的。军官小哥被她碰瓷儿,百口莫辩,他家里为了保住这颗独苗,硬着头皮过来跟时家结了亲。

原主结完亲才知道,她诬陷的人是顾牧也。

说起顾牧也,家就住在县城的军区大院里头,是根正苗红的红三代。他的父亲曾经屡立战功,他的爷爷更是百花城首屈一指的大人物。顾牧也本人也是长得俊俏斐然,年纪轻轻就做了营长,每年给他说媒的都能把顾家门槛子踏破,可想而知,他那样条件只会有大把的姑娘往上扑,怎么可能非礼原主?

原主的家人太知道她什么德行了!

沈老太太为此忧心忡忡,说她就算嫁到顾家,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她诬赖人家顾牧也,肯定往死里整她。

于是,原主就被吓到心梗,大婚前夜一觉睡死过去了。

“顾牧也马上就来,你赶紧把衣服穿好!”王蕾将她思绪唤回,往她怀里塞了件对襟旗袍。

“妈。”沈清筠这声称呼叫的干巴巴。

她上辈子是个不婚族,一辈子到老都没有结婚,现在刚穿越过来就要上花轿,一点儿心里准备都没有。

何况这还是原主诬陷来的婚礼……

“我能不嫁吗?”

“你说什么鬼话呢?”王蕾脸黑下来,“那顾家车都到门口了,你跟顾牧也结婚证也都领完了,现在反悔哪里来得及?把军婚当儿戏,咱们两家都落不到好,要是惹怒了顾家去告咱们一状,咱们全家就得进去吃花生米!”王蕾把她从美好的幻想中拽了出来。

沈清筠嘴角抽了抽,“啊”一声,看着手里的大红婚服,头越来越痛。

沈清筠上辈子是个随性的画手,喜欢旅游,喜欢自由无拘束的生活。为了追求高度自由,她拒绝了所有的追求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直到去世前,她尝尽了晚年孤独,给人生留下满满的遗憾。

就像一句话说的:人生,不论你怎么选择,最后都要后悔。

既然都要后悔,这场婚礼也没有退路,那就暂且躺平,先保全两家颜面再说!。

原主跟顾牧也之间的事情虽然不光彩,但顾家在百花城是有头有脸的,头一次办喜事,多少也得讲究一点排场。

沈清筠婚礼上要穿的红色旗袍,也都是顾家精心为她准备的,王蕾笨手笨脚的想给她盘个头,弄了半天也没有弄好。

沈清筠抹完了烟粉,自已动手,三下五除二就盘好了,她头上的银簪是老太太给她压箱的,今天正好戴上。

王蕾就在屋里跟她说着话,没多大工夫,顾牧也被一群亲朋簇拥着进门。

他身上穿着一身军装,上面戴着属于他的光辉奖章,高大的身姿结实又挺拔,胸口的大红花那么的华丽鲜艳,衬得肤色白皙的他,浑身透着一股子斐然气质,简直就是一颗青翠的小白杨,俊俏的要命!

“走吧。”顾牧也对沈清筠伸出了一只手。

这声走,他说的很冷,并没有作为新郎官该有的春风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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