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我青紫流血的脚踝笨蛋》是所著的一本已完结的小说,主角是颜刚永农琅岿,小说节选内容:…
《眼我青紫流血的脚踝笨蛋》主角为颜刚永农琅岿这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一本小说,没有之一!膜拜作者如沐春风的脑洞跟想象力,情节环环相扣,每个人物特点跟故事情节描绘的太清晰,喜欢每个角色。真心佩服作者强大的脑洞
是海王吧。我莫名来了火气,“为了救你,我脚都扭了。”他扫了眼我青紫流血的脚踝,“笨蛋,做事冲动不顾后果,一条蛇能把我怎样?”我委屈的红了眼眶,“你吼我?”“哎,小祖宗,别哭……”他无奈蹲下,握住我的腿放在膝盖上。从包里拿出药水倒在手心,给我上药。“嘶,疼,你轻点。”我疼的想缩回脚,他却握住不让我动。他抬头看我,眼底都是调笑,“不要随便对男人说轻点,懂?”我想起那晚让他轻点……顿时红了脸,气的想踹他。结果土堆一松,我失重扑在他身上。他顺着我的力道躺下,单手解开我腰间纽扣,灵巧的拨开碍事的衣服,故意厮磨我。我咬了咬唇,爬在他怀里求饶,“别乱来,我要生气了。”沈修敬停下,轻笑,“你这脸红害羞的样子,让我很想……想什么?”“把你弄哭。”“闭!嘴!”我顿时脸上火烧似的红,不敢看他。“你就像个兔子,一吓就跑,急了就怼,委屈就哭。”他叹息一声,“难搞的很。”我心跳猛地加速,他三言两语就能挑动我的情绪。但我还是有心结,很认真问他。“你真有喜欢的人吗?”他盯着我,“喜欢很久了。”死渣男!他调侃我,“怎么不问我喜欢谁?”“不关我的事。”他喜欢别人还对我这么暧昧,太混蛋了。他俯视我,眼神温柔,“其实我喜欢……”忽然头顶冒出个人,是188大长腿许秘书。他穿着迷彩,腰身比例不输男模。他一手提猎枪,一手提兔子。“沈总,你们怎么在这?”沈修敬沉下脸,冷漠的斜睨他,“滚。”他刚说喜欢什么?没听见,不管了。许秘书年轻英俊的脸上洋溢着大学生般清澈的笑,我恍了心神,他长得和我死去的白月光初恋一模一样。我好爱。我朝他伸手,“许秘书,我扭伤了,你背我吧。”许琛:?沈修敬:?沈修敬太渣,哥哥的十万我不要了。我要追白月光替身。许琛是阳光开朗大男孩,比沈修敬单纯可爱多了。他卷起袖子露出半截麦色手臂,背着我往回走,臂膀结实有力。爱了。我约他晚上一起烧烤。“我给你烤兔子,凝凝想吃什么口味?”许琛将我放下,傻笑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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