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我确实是虚荣的。我在职场上拼了命地赚钱,不到三年便爬上商务总监的位置。我事事都要争第一,处处都想压别人一头。…
辣手备注无删减_这书是一本不可多得的神作,我也看了四五年小说了,小说界的套路也都见了一遍。但看到这本小说却给了我眼前一亮的感觉。
沈思一脸委屈:
「你那么凶干吗?」
「我也是怕庄姐姐生气啊!」
说着说着,沈思眼圈就红了。
一副「想哭,但我强忍泪水」的琼瑶范儿。
盛璟猛地抬头看向我,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谴责。
可我明明什么都没干。
为什么她说两句话,你就认定我是罪魁祸首呢。
偏爱可以明目张胆,但怎么能黑白不分呢?
就在这时,盛璟已经惶恐地抱起沈思:
「我送你去医院!」
路过我的时候,沈思原本无力下垂的腿突然动了一下,一只脚几乎快要踢到我的脸上。
我下意识向后躲避,谁料身后正是一把斜放的椅子。
猝不及防之下,我狼狈跌倒,痛得发出一声低呼。
盛璟脚步一顿,刚想查看我的情况。
沈思便软绵绵道:
「对不起啊庄姐姐,我不是故意的。」
「只不过我的手实在太疼了……呜呜,我好怕以后弹不了琴。」
盛璟的眉心皱起,软言安慰道:
「别怕,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她摔倒也不赖你,都是她爱慕虚荣,没事非穿什么高跟鞋。」
说着,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包间里沉默得几乎要凝固了。
半晌,有盛璟的同学讪讪道:
「啊,这个……璟哥他不是……」
顿了顿,似乎又觉得无话可说,只好问要不要送我去医院。
我摇头拒绝了,一瘸一拐向地下车库走去。
爱慕虚荣。
不可否认,我确实是虚荣的。
我在职场上拼了命地赚钱,不到三年便爬上商务总监的位置。
我事事都要争第一,处处都想压别人一头。
买好房,开好车,穿 Chanel 套装,钻戒必须买三克拉以上的。
且向来喜新厌旧,争贵弃贱。
似乎人生唯一的「恋旧」,就是盛璟。
小时候,我父母离婚了,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
谁都不想要我,踢皮球一样把我踢来踢去。
想要生活费,就要忍受冷嘲热讽与白眼儿。
那时唯一的慰藉,就是盛璟。
他会在我躲楼下哭的时候,温柔地拉起小提琴。
也会将早餐的包子和牛奶分给我。
学校有人说我是没人要的野孩子,他会坚定地把我护在身后。
我从小缺爱,他是唯一的热源。
所以这么多年,我舍不得放手。
一声尖锐又轻浮的口哨声,打断了我的回忆。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走到了空无一人的地下车库。
一群打扮夸张,举止轻浮的小流氓正对着我调戏:
「美女一个人啊?」
「哟呵,还开保时捷呢。」
「不会是谁家的二奶吧?」
「陪一个男人也是陪,不如也陪陪咱哥儿几个?」
本文来自投稿,如侵权,请联系87868862@qq.com删除